為提升國內奈米科技的研發能量,鼓勵創新應用研究,滿足國內奈米產業的需求及增進產業的競爭力,引進創新的活水,培育領導的人才,以因應未來臺灣社會環境的演變及產業發展的轉型等種種挑戰,提供以基礎科學研究為基石之解方。本年度徵求計畫構想書,區分為「前瞻奈米」及「創新應用」二類計畫,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8月1日開始。
壹、申請資格
一、申請機構需為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關。二、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資格,須符合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相關辦法之規定。
貳、徵求內容與重點
本計畫徵求聚焦在「奈米生技醫療」、「奈米能源科技」、「奈米電子光電」、「奈米檢測製程」,並鼓勵與該四項領域相關的跨領域研究。
類別 |
前瞻奈米計畫 |
創新應用計畫 |
宗旨 |
培育年輕學者,提供探索的環境
|
研發原創性的奈米材料、元件與技術。 |
計畫定位 |
徵求具尖端科研突破潛力之原創性研究 |
由『概念發展(TRL1~2)』推向『原型驗證(TRL3~4)』 |
審查標準 |
具大膽創新、尖端突破之研究屬性(可提供初期探究研究資料為佐證)。 |
針對在產品研發或技術突破階段遭遇重要困境,須回頭解決基礎問題之研究。 |
計畫類型 |
個別型(至多可有 2 位共同主持人) |
單一整合型 |
計畫期程 |
2 年為上限,分年核定 |
3 年為上限,分年核定 |
經費規模 |
平均每年以不超過新台幣300萬元為原則 |
平均每年以不超過新台幣700萬元為原則 |
計畫結束後之規劃 |
鼓勵建立研究團隊,申請創新應用計畫。 |
鼓勵申請科技部產學計畫,持續往技術商品化 (TRL5-8) 推動。 |
參、申請流程與作業事項
一、 計畫須於「前瞻奈米計畫」及「創新應用計畫」中,擇一類別申請並以申請一件為限。二、「構想書」申請及作業流程: